紡織品異味的測試
2020-04-30 09:51:02 行業動態
紡織品異味的定義
國家強制性標準中規定,霉味、高沸程石油味(如汽油、煤油味)、魚腥味、芳香烴氣味均屬于異味范疇。
紡織品異味的來源
紡織品異味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:
由紡織品上殘留的化學整理劑和助劑生成;
紡織品在生產、加工、運輸、儲存、銷售過程中被微生物感染,以及自身的多孔性易于從環境中吸收異味。
紡織品異味測試的重要性
異味的存在說明了紡織品上有過量的化學品殘留,或者被微生物感染,或者從環境中吸收了異味,除了對人體健康有著很大的危害,還會對人體穿著的舒適感產生較大影響。
紡織品異味測試的方法
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8401-2010 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》相關要求,異味的檢測采用嗅覺法,操作者應是經過訓練和考核的專業人員。
樣品開封后,立即進行該項目的檢測。檢測應在潔凈的無異常氣味的環境中進行。操作者洗凈雙手后戴手套,雙手拿起樣品靠近鼻孔,仔細嗅聞樣品所帶來的氣味,并與標準氣味源進行對比。如檢測出有霉味、高沸程石油味(如汽油、煤油味)、魚腥味、芳香烴氣味中的一種或幾種,則判為“有異味”,并記錄異味類別。否則判為“無異味”。
樣品測試過程中應有2名測試人員獨立檢測,并以2人一致的結果為樣品檢測結果。如2人檢測結果不一致,則增加1人檢測,最終以2人一致的結果為樣品檢測結果。
有氣味的紡織品是否異味不合格?
在日常檢測中,許多紡織品存在明顯的氣味,但從主觀的嗅覺評判又不屬于標準異味范疇,例如:香水味,肥皂味,墨水味和一些為了中和堿性pH面料而加入大量酸的醋酸味等等。在檢測這些有氣味樣品時,檢測公司需嚴格按照標準規定來執行,不能認為其 “有氣味”而籠統的判定產品不合格。

